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平台直播行为,维护良好网络生态,保障用户合法权益,根据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平台注册、使用直播服务的用户、主播及机构。
第三条 平台坚持正确价值导向,倡导健康向上、积极有益的直播内容,营造清朗网络空间。
第二章 准入与资质
第四条 用户须实名认证后方可开通直播功能。主播须年满18周岁,未满18周岁须经监护人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。
第五条 机构入驻需提交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,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业务。
第六条 特殊行业(如教育、医疗、金融等)主播需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明。
第三章 内容规范
第七条 禁止传播以下内容:
1、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
2、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秘密的
3、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的
4、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的
5、传播暴力、淫秽色情信息的
6、散布谣言、扰乱社会秩序的
7、侵害他人名誉、隐私等合法权益的
8、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
第八条 鼓励创作以下内容:
1、传播科学文化知识的
2、展示健康才艺技能的
3、弘扬传统文化美德的
4、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
5、其他积极向上的内容
第九条 直播封面、标题不得使用低俗、夸大、误导性文字图片。
第四章 行为规范
第十条 主播直播时应着装得体,言行文明,不得进行低俗表演或暗示。
第十一条 不得通过虚假交易、数据造假等方式获取流量和收益。
第十二条 尊重用户合理消费,不得诱导未成年人充值打赏。建立未成年人消费退款机制。
第十三条 妥善处理用户投诉,不得谩骂、骚扰投诉用户。
第五章 监督与处罚
第十四条 平台实行7×24小时巡查机制,采用人工审核与技术筛查相结合方式监管。
第十五条 违规处理措施包括:
内容违规:删除内容、中断直播、限制功能
行为违规:警告、暂停直播权限、扣除收益
严重违规:永久封禁账号、列入黑名单、移送司法机关
第十六条 建立违规申诉机制,用户在收到处罚通知3日内可提交证据申诉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七条 平台定期对管理制度进行评估修订,并通过官方渠道公示。
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最终解释权归平台所有。
